日足协修改联赛规则:因粗暴犯规染红将至少停赛2轮

日本足球协会(JFA)进行了董事会会议,并决议修订了球员在比赛中被罚下场的纪律规则。决定对于粗暴行为等相当于一次性罚下场的处罚加重,对于“公然违规”的行为最低禁赛两场。JFA与国际比赛之间的纪律标准的差异,在他们国内比赛中一直是一个问题,但这次的重大修订已经纠正了这一情况。

JFA之前的纪律规定是,如果球员因“公然违规”、“极危险行为”、“暴力行为”、“持续抗议裁判的判决”或“侮辱其他球员或在场的其他人”被罚下场,将统一至少停赛一场。根据最新的修订,如果球员因“严重不当行为”被罚下场,包括粗暴比赛,将被停赛最少两场。

对于更严重的违规行为,最少将停赛三场,包括“攻击其他球员或者其他人(用肘击、拳打、踢、咬、吐口水或打击等)”,而四场停赛用于“对裁判使用攻击性、侮辱性或暴力性的语言或手势”,以及最少四场停赛适用于“针对裁判的反体育行为”,最少六个月停赛用于“对裁判的恐吓或威胁”,最少12个月停赛用于“攻击裁判(用肘击、拳打、踢、咬、吐口水或打击等)”。

对于更为严重的违规行为,已经对案例本身进行了重大的回顾,以符合国际标准。之前规定最少两场停赛用于“攻击或威胁球员或其他人并煽动公众”,六场停赛用于“向球员或其他人吐口水”,两场停赛用于“侮辱或公开诋毁裁判”,四场停赛用于“暴力行为且无意伤害裁判”,以及六场停赛用于“攻击或威胁裁判”。对于“攻击或威胁裁判”,最少施加六个月的停赛,而对于“向裁判吐口水”,最少施加12个月的停赛。

如同过去,针对重复违规的情况有加倍停赛次数和期限的规定,这可能根据情况减少。和过去一样,当球员多场停赛时,将对球员处以罚款(J1:每场10万日元,J2:每场5万日元,其他:每场5万日元/包括J1和J2的业余球员)。

JFA的纪律规定适用于包括J联赛在内的各种国内比赛,新标准将从4月1日的生效日期逐渐引入。只有在特殊情况下,例如跨年的比赛,如果会员协会通过单独的决议,可以在生效日期前后设置应用日期。